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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无声”调解彰显司法温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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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室,一场“无声”的调解,让一起被告为八旬聋哑老人的纠纷得以化解,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彰显了司法温度。





2020年6月4日

王某与郭某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,因协商赔偿一事未果,起诉至法院,要求郭某赔偿其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共计5803.16元。

图片来源于网络





梁平法院立案法官收到王某的起诉状后,考虑到王某与郭某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诉讼请求金额较小,适宜调解,便引导王某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,王某同意诉前调解后,立案法官第一时间将该案移送给驻院调解室的特邀调解员刘大华,由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。得知郭某是聋哑人后,刘大华通过电话联系郭某的亲人,了解郭某的实际情况等,并通过郭某的亲人向郭某告知了诉前调解的相关事宜,郭某表示愿意进行诉前调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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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当天,考虑到郭某是聋哑人且已年近八旬,为解决沟通交流的问题,调解员让郭某的女儿参与调解,充当“翻译”角色。起初,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且王某和郭某情绪都十分激动。调解员结合证据材料,耐心地释法明理,郭某的女儿用手势与郭某进行无声的交流后再传达郭某的意思,经过了调解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,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慢慢缓和。最终,王某考虑到郭某的实际情况,主动表示自己是年轻人,愿意作出让步,仅要求郭某赔偿自己医疗费等共计1400元。郭某同意,并当场支付了款项。调解圆满结束,郭某伸出大拇指,向调解员表示感谢,王某也表示,没想到纠纷在自己交了起诉状后短短几天就解决了,还不用交诉讼费,法院的诉前调解真是高效,让老百姓省心、省力、省钱。





近年来,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梁平法院高度重视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,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驻院调解室,聘请退休干部等为特邀调解员,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,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、高效的“一站式”诉讼服务。


供稿丨刘石梅

编辑丨邓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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